异地起诉离婚的材料清单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2-12 17: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异地起诉离婚的材料清单包括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和复印件等。离婚的起诉流程是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等。
一、
异地起诉离婚的材料清单是什么
异地离婚诉讼所需资料有:
1.离婚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
离婚的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起诉的流程有: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即为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
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
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异地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
异地离婚诉讼所需资料有:
1. 离婚起诉状;
2. 结婚证原件;
3. 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起诉离婚时,需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若书写起诉状存在困难,可选择口头起诉,人民法院会进行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外地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外地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包括:
1、提供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如暂住证,居住的社区或物业开局的居住证明等;
2、离婚起诉状;
3、结婚证;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材料;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6、如有小孩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户口薄;
7、其他证据材料。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异地离婚诉讼所需资料: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