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的时间不是生效时间,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是在同一天签收的,以后签收的日期为生效日期。人民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也可以不制作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能申请再审,但是需要有法定情形出现。
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调解书,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在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应当再审。
离婚调解的流程有:
1.调解动员阶段。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民事调解书的内容:
1.立案受理时间,诉讼程序信息;
2.事实部分一般会写明夫妻关系建立时间,离婚原因,子女、财产等情况;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原、被告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
4.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