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生产有毒食品罪的判刑规则:
1.犯生产有毒食品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特任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找法网提醒,生产有毒食品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为故意。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