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会面临的处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扣驾驶证三分。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发现机动车占道,首先应当拍照留存证据;
2.完成拍照后,可以打电话给交警举报,也可以到交警队去举报;
3.也可以向城市市容管理的相关部门举报,可以通过网上渠道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方式举报;
4.举报时将拍下的照片,提交给受理举报的部门后,即可完成相应的举报。
交通违章处理期限一般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处理。
找法网提醒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