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具备哪些特征
更新时间:2024-01-1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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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证人证言具备的特征主要包括具有不可代替性、具有不稳定性以及具有多变性等。证据证明力的规则主要包括最佳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以及关联性规则等。
一、
证人证言具备哪些特征
证人证言具备以下特征:
1.证人证言具有不稳定性和多变性;
2.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只有了解案情的人才能成为证人;
3.证人证言必须是证人对案件事实所感知的情况、记忆的情况,向执法人员所作的陈述。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
证据证明力的规则
1.关联性规则;
2.补强证据规则;
3.传闻证据规则;
4.意见证据规则;
5.最佳证据规则;
6.自白任意规则。
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印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像。

三、
证人证言作假怎么办
证人证言作假,如果若是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会涉嫌伪证罪,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依据刑法规定,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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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怎么写?
证人证言的格式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说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职业等等。
2、说明与本案诉讼双方是否有利害关系(如亲戚、朋友、利益等关系,是否足以影响案件的真实性)。
3、记录其说的相关证言、证明内容,证言的内容应为证人直接感知。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证人证言怎么写
证人证言即为法定的,可以在诉讼中使用的证据种类中的一种,是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向法院进行书面或者口头的陈述和作证。但是证人证言必须经法庭上询问、质证,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证人书面证言格式
证人证言中需要写明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住址、证明内容即可,证明内容需要写明事情经过叙述,主要描述时间,地点,事情发生的过程,看到的结果。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