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政府拆迁的流程是:
1.对行政裁决或者是复议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3.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4.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5.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起诉政府拆迁的期限: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6个月,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找法网提醒您,起诉政府拆迁起诉状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被告以及双方代理人身份信息;
2.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事实和理由;
4.诉讼费用的承担;
5.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判决,维护原告人的诉讼请求及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