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报警,有犯罪事实的,应当予以立案,然后经过检察院公诉,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一般刑事案件从立案后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两个月期满前移送检察院审理起诉,检察院在一个月内移送法院起诉,法院在一个月内安排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找法网提醒,经济诈骗立案金额标准是在三千元及以上,诈骗会立案。诈骗立案标准是:诈骗金额为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金额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诈骗金额为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