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农村建房面积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将不收取任何处罚费用。
2.对于农村建房面积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年3元/平方的标准费用收取。
3.对于农村建房面积超出标准面积的,每增加50平方米,都将按照在收费标准上提高3元/平方进行计算。
4.若房屋的总面积严重超出标准范围之内的,政府有权利将多出的宅基地面积执行回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证上所有人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农村自建房申请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如下:
1.准备身份证件、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到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主要指的是宅基地使用权证;
3.填写宅基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4.审查材料,审查通过后在规定期限内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