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如下争取:
1.提交关于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
2.向法院说明自身身体健康无疾病;
3.出示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
4.突出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5.提交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
6.表明自己经济较于对方优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直接与孩子居住在一起的权利,相对于无抚养权人的探望权而言,可以直接与孩子一起生活,不受探望时间控制;
2.第一监护人的权利;
3.控制探望权的权利;教育小孩的权利,能够给与小孩教育、辅导;
4.替未成年子女抉择的权利,如小孩上学等;
5.相对于无抚养权人而言,更能获得孩子关心和爱护的权利;
6.不用支付抚养费的权利,因为共同生活,属于生活开销,不用再单独支付抚养费。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