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隐匿财产可通过以下方式查明:
1.调查银行存款,自己调查或者委托律师办理,也可申请法院调查;
2.调查股票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调查,打印股票交易资金对账单;
3.调查房产,可凭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
离婚后发现有隐瞒财产可以重新起诉,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找法网提醒,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