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一般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2.犯罪情节严重的,追究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找法网提醒您,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
伪造公章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因为伪造公章罪的最高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据《刑法》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