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伤复发算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作待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所受伤害经治疗痊愈后又复发的,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关法规规定的工伤待遇。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复发认定需要上交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3.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书;
5.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1.停工留薪期一般是指工伤住院期间加上出院后有医生病假的休养期间。
2.国家对1年之内的停工留薪期没有具体地规定,只有少数省份作了规定(请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如手指骨折3个月,股骨(大腿骨)骨折6个月等等。
3.但对超过1年或者超过当地规定的工伤医疗期仍需休养的,即使有医生的病假条,也要经过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认才行。
4.无论伤情多重,国家规定了停工留薪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