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就补偿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清算组便会将员工的工资纳入财产分配方案。不需要员工自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由债权人、债务人或者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申请。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找法网提醒您,企业破产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1.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法院裁定受理;
3.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以及进行债权确认;
4.召开债权人会议;
5.法院宣告企业破产;
6.进行财产清算;
7.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8.企业进行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