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建房需要的手续如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自建房过户流程为:
1.当事人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
6.发证即可。
农村房屋过户需要的手续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农村自建房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