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哪些所有

更新时间:2024-07-23 2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哪些所有,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标的物交付前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后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买卖合同赔偿损失的方法是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等。
一、

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哪些所有

  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要分阶段确定:如果是标的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如果是交付标的物产生的咨询归买受人所有。

  孳息是原标的物滋生、增值、繁衍而来的,是基于对标的物的所有或占有而产生的受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买卖合同如何赔偿经济损失

  找法网提醒,买卖合同赔偿经济损失的方法是:

  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损失,没有约定的,造成的损失一般是依据实造成的损失计算,如果有预期收益的,可以加上预期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买卖合同标的物

三、

民法典买卖合同纠纷会不会有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时,有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的享有人是谁,有什么规定
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后产生的孳息归买方,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归卖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涉及的孳息一般为天然孳息,同时可能涉及法定孳息,如有利息的借贷或租赁,出借人有权收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请问,民法典买卖合同孳息归谁所有?
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后产生的孳息归买方,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归卖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涉及的孳息一般为天然孳息,同时可能涉及法定孳息,如有利息的借贷或租赁,出借人有权收
请问买卖合同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应该归哪一方?
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标的物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物依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法定孳息指依民
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哪一方
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标的物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物依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法定孳息指依民
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的概念是什么
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是指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事由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第三人侵权等,发生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造成的损失风险。 根据规定,标的物
房屋分期买卖合同怎么写?标的物直接写房子吗?
1、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 2、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的价款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的法律规定
你所咨询的问题过于抽象、宽泛,请提具体的咨询内容或者当面咨询律师。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谁承担
正常情况下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前,出卖人尚未将标的物的现实占有转移给买受人,所以此时的毁损,灭失应由出卖人承担。
合同标的物指什么
合同标的物指什么
买卖合同知识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特定房屋标的物的特征
这样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核实很多信息的,建议咨询当地律师,当地律师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意见。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