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归女方怎么改姓
更新时间:2023-10-25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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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孩子归女方改姓的流程是与男方协商,协商一致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更改姓氏的条件是因收养关系、涉外婚姻关系、父母离婚变更姓氏等。
一、
离婚孩子归女方怎么改姓
离婚孩子归女方如下改姓:
1.与男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询问对方的意见;
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
更改姓氏的条件是什么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3.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4.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5.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6.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三、
给孩子改名字申请书怎么写
找法网提醒您,给孩子改名字申请书可以写明:
1.孩子的原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更改的姓名等信息;
2.依据《户口登记条例》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3.改名理由;
4.此致落款申请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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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归我想改姓
法律分析:可以改姓,但是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时,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