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可以抵押哪些财产
更新时间:2023-10-1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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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等。抵押人去世后抵押财产由抵押权人进行拍卖、变卖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
一、
债务人可以抵押哪些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
抵押人去世后抵押财产如何处理
抵押人去世后抵押财产如下处理:抵押权并不随抵押人死亡而消亡。抵押人死后,抵押权人仍可以通过拍卖、变卖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
抵押权人能转让抵押权吗
抵押权能转让抵押权,但是抵押权的转让要具一定的条件,抵押权的转让须与主债权的转让同时进行。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发生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相对于主债权来说,抵押权又是一种从权利。抵押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予以转让,抵押权人也不得将抵押权单独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被担保的债权。此时抵押权单独转让违反了抵押权从属性原则而无效。
找法网提醒,抵押权与债权一同转让时,须办理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抵押物一般为不动产,而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这也是各国立法通例。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也应遵循物权公示原则。因此抵押权的转让(变动)也应履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否则抵押权的转让将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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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在涉及不得抵押的财产时,首要步骤是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不同情况,需要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对于土地所有权,明确其不得抵押;对于公益设施,需要探索替代融资方式;对于有产权纠纷的财产,则应先解决权属问题。总之,遵守《民法典》等相关法规,确保抵押行为合法有效是至关重要的。
哪些财产可作为抵押担保物
动产和不动产均可作为抵押物。动产如票据、凭证,不动产如土地、建筑。需确保抵押物合法、权属清晰,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手续,以保障双方权益。
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可以用来作为抵押的物品包括:提供抵押的人所有的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另外,抵押物品的价值应小于借款的额度。同时应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用于抵押的东西,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等。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