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
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4.送达传票,通知原、被告按期出庭;
5.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找法网提醒,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
1.被害人;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4.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