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盗窃罪的定罪需要的充分证据有: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等;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等;
4.情节证据,包括价格鉴定、物品发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找法网提醒您,盗窃罪立案标准是: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
2.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3.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
4.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
5.其他标准。
盗窃罪能自首。
盗窃罪自动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
1.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2.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