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的步骤:
1.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填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3.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到申请之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不予取保候审的,及时告知理由;
4.同意取保候审的,责令被取保人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并告知其居住地派出所依法执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
2.当事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3.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当事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没有办结。
申请取保候审的材料一般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取保候审申请书;
3.如果申请人是律师,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4.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如在侦查阶段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律师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