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赡养老人的,在老人将房子的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之前,是可以把房子收回来的,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未办理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是可以起诉不赡养老人的赡养义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当子女不赡养老人时,老人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对自己履行赡养自己的法定义务。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