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找法网提醒您,诈骗罪归还本金怎么判视具体情况而定:
1.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后,知错悔罪,主动向受害人退赔,投案自首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它情况也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2.达到“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则要进行起诉和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