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他人吸毒罪立案条件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便应予立案追诉。犯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九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有意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不管行为人的动机是牟利、报复,还是拉人下水,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既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侵犯了他人身心健康。本罪的对象是从未吸食、注射过毒品或曾吸食、注射毒品但已戒除的人。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禁毒法规,以引诱、教唆、欺骗为手段,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4.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5.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6.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