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夫妻有继承权。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够继承部分遗产。所谓的遗产是当事人的合法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死后可以当做遗产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已婚的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有:
1.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
3.公证机构对受理的案件,依法审查提交的公证材料;
4.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