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抵押无效,抵押人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找法网提醒您,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3.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
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的抵押合同不需要申请,抵押权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