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所导致的损害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更新时间:2023-12-26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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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紧急避险所导致的损害责任应由造成险情发生的主体来承担,若是因自然原因引起的险情,则紧急避险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能进行紧急避险的条件应是具有现实危险的存在,以及避险行为是出于避险意图。
一、
紧急避险所导致的损害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
应符合哪些条件才能进行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客观条件,包括必须有现实危险的存在,现实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以及避险行为必须造成客观损害;
2.主观条件,是指避险行为必须出于避险意图,避险意图包括避险认识和避险目的。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有:
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
4.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样选择,两害相全取其轻,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必须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
5.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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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由谁来承担责任
1. 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一般由险情制造人承担责任。
2.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可给予适当补偿。
3.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1.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2.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可给予适当补偿。
3. 若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导致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人需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以上是对原文的精简和重新组织,去除了法律条文引用,保留了法律分析的实质内容。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
1.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应由引起紧急避险情况的人承担侵权责任。只要紧急避险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避险人也没有采取不当的避险措施,那么对于紧急避险所产生的侵权情况,避险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2.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可给予适当补偿。如果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那么紧急避险人需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