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找法网提醒您,属于不能结婚的情形主要是法律意义上的禁止结婚情形,主要有三个方面:
1.与有配偶者结婚构成了重婚;
2.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亲属关系;
3.结婚时未达到男性22周岁以上女性20周岁以上法定的结婚年龄。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