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
1.获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服务;
3.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找法网提醒您,维权如下保障劳动者权益:
1.协商处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处理: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社部门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调解;
3.申请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未履行的,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提起诉讼:对仲裁不服的,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去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者维权需注意的时限: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内向一年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