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保险是否可以获得
更新时间:2024-02-02 15: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失业保险,因为这属于不是员工自身原因导致离职的情况。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包括在工作期间已经购买了失业保险,且符合缴纳的时间规定,员工有求职的意愿等。
一、
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保险是否可以获得
因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原因离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具体来说,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如果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劳动保障部门是不予办理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日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二、
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失业保险金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
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
怎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业务
如果当事人找到新单位,重新就业了,单位给当事人缴纳社保的话,直接通过当事人已经办理的失业证,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即可。失业金的领取自动停止。重新就业的当月已经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为当事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停发的起始时间为当事人重新就业的当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可以领取吗?
有失业金。因旷工被公司开除属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非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因此可以领取失业金。但若有以下情况则不能领取失业金:
1. 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到期但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若因用人单位降低薪酬导致员工不愿续签合同,这种情况仍可领取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需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方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包括:
1. 终止劳动合同的;
2.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看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规范吗?这个能否领取失业金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否规范,需要具体分析协议的内容、形式和合法性。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一致,那么这份协议书就是规范的。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单位因旷工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些条件包括:
1.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后,即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而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年限不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不同,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