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规定
更新时间:2023-10-2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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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证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等证据。
一、
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规定
无证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
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涉讼房屋拆迁的行政依据;
3.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4.属二次性安置的,提供临迁房屋的状况证明;已回迁的,提供回迁房屋的状况证明;
5.支付或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凭证;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依次类推。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按法院通知或在出庭诉讼时提交。

三、
房屋拆迁纠纷的起诉时限是多久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时效可能是三年,也有可能是六个月。若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那么有效期就是六个月。如果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则有三年的有效期。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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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证房屋拆迁怎样补偿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拆迁补偿。被拆迁人的土地证是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的依据、是新建房屋合法的依据,无土地证但可以明确权属的情况下可以房产证或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予以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什么是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属于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无证厂房不予补偿,属于合法建筑的无证厂房依法补偿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房产证或产权手续不全的拆迁补偿,每个地方具体的补偿标准会不一样,其补偿费基本构成为房屋拆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房屋停产停业补偿费组成。<br/>
法律依据:<br/>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br/>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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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br/>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br/>
第十七条<br/>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br/>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br/>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br/>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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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