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遇到拆迁怎么赔偿
更新时间:2023-10-2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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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集体土地遇到拆迁的赔偿是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房屋补偿费、装修费等费用。集体土地被占用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等。
一、
集体土地遇到拆迁怎么赔偿
集体土地遇到拆迁的赔偿是: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用房屋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
2.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房屋补偿费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按国家政策确定。
3.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4.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二、
集体土地被占用怎么写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三、
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人口怎么算的
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人口的认定是: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有本市常住户口、实际未居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只能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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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蘑菇怎样赔偿
1. 土地拆迁征收的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土地拆迁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4.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5.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6.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7. 对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以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户怎么补偿
1. 土地拆迁征收的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土地拆迁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4.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5.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6.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7. 对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以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的补偿标准如下: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