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结婚的婚姻效力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婚登记需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还应提交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5.二婚的登记结婚时还需要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判决书生效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流程如下:
1.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按指纹;
3.当事人提交3张一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