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财产转移如下查:由当事人自己或者委托律师查,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一般会依据双方主动申报的自身财产状况而定,但是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查。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对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
2.如果是对法院生效判决书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