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后需要如何处理医保交费事宜
更新时间:2024-01-26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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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户口迁移后处理医保交费事宜的方法是携带相关的材料到户口迁移后的医保经办机关,进行医疗保险的缴纳。医保的种类包括新农合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
一、
户口迁移后需要如何处理医保交费事宜
户口迁移了可以带着以下材料,到户口迁移之前、或者是户口迁移后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疗保险的缴纳请求:
1.单位参保领取医保卡需要带的资料:
(1)当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地税局出具),还有它的复印件,或者是银行收款的电子借记单的原件,还有它的复印件;
(2)单位的证明;
(3)单位办理医保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还有他的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医保卡需要带的资料:
(1)参保人划扣当月社保费存折的原件还有它的复印件,或者是个人户口所属地税征缴部门业务前台刷卡缴费单的原件,还有它的复印件;
(2)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还有其复印件;
(3)如果是他人代领的话,那么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还有复印件。
二、
医保的种类
找法网提醒您,医保有以下几种类型: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工作的,正规单位到社保部门参保登记,这种属于职工医保;
2.新农合医疗保险,没有工作,如果户口在农村,可以正常参加新农合,全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工作,户口所在地为城镇的,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全称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离休干部医疗保险,是退休人员和革命伤残人员参加的医保,基本上都是全额报销的。

三、
医保缴纳的比例
医保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缴纳5%到7%,个人缴纳2%。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到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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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医保社保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1. 如果当事人自己交社保,在户口迁移时,社保需随之变动,因为个人通常只缴纳养老和医疗部分。
2. 若当事人工作后由单位缴纳社保,户口迁移无需变更社保,因为这与户籍所在地无关。单位缴纳的社保通常包括五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
此外,对于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应依法处理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用人单位或个人若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于社会保险争议,个人与用人单位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可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处理。
户口迁出医保社保如何处理,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医保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1、医疗保险转移办理手续如下:
(1)转出人员办理时需带身份证。如果是跨省的转移,或省内部分社保机构需要先接收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的,则需先到本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送往对方社保机构;
(2)转入人员;
(3)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的一个月后再将转移清单拿到社保大厅基金管理待遇核算科处签字,再办理电脑录入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申请慢病医保怎么办理?
1、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
2、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医疗保险机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重症慢性病进行鉴定,鉴定工作一般每季进行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负担。医疗保险机构对符合重症慢性病认定条件的参保人员配发重症慢性病就医卡。
户口迁移后,怎样交医保?
根据规定,户口迁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迁移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去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包括医保)关系接收函;
2、携带接收函及当事人的上述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去当事人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交验该转接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后,申请办理社保(包括医保)续缴即可;不过,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出)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