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能转让利益方面是只能限于财产权。具体包括: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1.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
3.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权合同;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5.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书面文件;
6.出质前授权他人使用的,提交授权合同;
7.出质的著作权经过价值评估的、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的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
8.提交有效的价值评估报告;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需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的计算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有所不同: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找法网提醒您,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