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能够调查对方所持有的财产
更新时间:2023-11-2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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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能够调查对方所持有的财产,但是当事人不可以擅自查询,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予以查询。离后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了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
一、
离婚是否能够调查对方所持有的财产
离婚是可以查对方名下财产的。但不能擅自查询,必须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予以查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就起主张向法院提交证据,但若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导致其无法取证,可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取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二、
离后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三、
离婚财产协议公证有用吗
离婚财产协议公证有用。找法网提醒您,离婚财产经公证机关合法的公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找法网提醒您,因为公证本来就是对法律事实或者法律文书等有效性进行认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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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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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申请调查对方财产?
离婚时,若需要法院调查财产,应由当事人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因为法院不会自行进行财产调查。在申请获批后,可以选择委托律师进行调查,或直接由法院进行调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但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相关证据,法院将负责调查收集。在整个过程中,法院将遵循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所有证据。
诉讼离婚,法院是否会调查财产
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不会调查财产,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一般会依据双方主动申报的自身财产状况而定,但是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会查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可以查对方的财产吗
离婚查找相关财产可以从相关人签定的合同,或是往来信件、传真及有关文件中查找;可到当地银行进行调查;根据被执行人交纳水、电等费用的情况,到相关管理部门调查其帐号;到工商局的有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帐户、帐号情况。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