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设定毁坏他人财物的量刑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罪能判缓刑,只要是满足判处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以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要件即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