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有哪些具体的变动
更新时间:2023-10-19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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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一般不会产生具体的变动。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双方仍是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享有监护权。需要注意的是,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在于性质、法理意义等方面。
一、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有哪些具体的变动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一般不会产生具体的变动。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之后父母双方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除非父母死亡或者是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了,才可能需要变更监护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如下:
1.监护权重于抚养权,监护权是法定权,抚养权是协商或裁判授权;
2.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而产生;
3.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有抚养权一定有监护权;
4.其它。

三、
监护权被撤销的情形
1.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
3.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4.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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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跟着父亲怎么变
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一般不会因为夫妻的离婚行为而予以变更,仍然是孩子的父母双方拥有监护权,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子女监护权如何变更,有哪些规定?
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权: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
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申请变更监护人;
3、法官裁判变更。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
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故法院在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只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并不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取消其对子女的监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