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确定方式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2-21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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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确定方式是保证金起点为一千元,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可能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等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一、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确定方式是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确定方式是:
1.保证金的起点为1000元。
2.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
二、
取保候审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取保候审的情形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
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
1.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2.决定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执行机关执行;
3.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总而言之,如果批准了取保候审,一般24小时之内就会执行。申请取保候审需要递交书面的材料,一般一周左右会收到答复,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可以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期限满了之后,需要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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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哪些规定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被取保候审人提出保证人担保,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第二种是被取保候审人提供保证金担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法律上怎么认定
应这样确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来确定保证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取保候审中保证人保证方式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被取保候审人提出保证人担保,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第二种是被取保候审人提供保证金担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