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规定进行分配。同时,继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调解,达成公平合理的分配方式。如果存在纠纷,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继承人的财产状况、遗产的成分及价值、被继承人的意愿等,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订立遗嘱的方式是: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6.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根据法律规定,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