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属于服务性质的单位,物业的职责如下: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5.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不尽责任则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物业公司如果是经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定可以撤销后撤销的,则撤销行为有效;如果没有经过裁定,则物业公司的单方面撤销行为无效。
因为法律规定,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