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是有时间规定的。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期间如果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找法网提醒您,放弃继承公证需要带以下资料:
1.身份材料。即放弃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基本身份材料;
2.证明继承关系的材料;
3.证明继承份额的材料;
4.书面放弃继承材料;
5.公证申请书;
6.其他材料。
遗产放弃继承公证书如下:
1.需要写明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
2.要写明继承财产的具体信息等;
3.写上自愿放弃声明以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