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期限在三十日内。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首先需要准备的资料,就是保险单的正本,还有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去派出所报案时需要填写的索赔申请书。
由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书、以及三者的赔偿收据及损失清单还有三者受损车辆的赔偿凭证,找法网提醒您,记得复印件一定要重新盖一次公章,这样证明才会有效。
此外当确认具体的赔偿金额的时候,车主就需要提供车险理赔的资料,由汽车修理厂提供的修车发票,该发票必须是汽车修理厂的正式发票,而且发票上应该注明维修车辆的车牌号。
当然还有施救费票据,该票据的内容应该包括:该车辆的类型和施救内容等,是由施救单位提供。除此之外,还需自行复印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的身份证等等。
如果复印件的印章模糊的话,还需携带证件的原件。被保险人在领款的时候,还需携带当初保险公司给车主的赔款收据样本。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4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伤者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其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9.伤者应携带伤残鉴定委托书。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委托书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