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流程是:
产权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到房产交易中心查收过户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屋买卖过户费大约需要:1.36元/平方的测绘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的评估费;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的契税;80元的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1%的土地收益金;5.6%的增值税;全额1%的所得税;6/平方的交易费;2%-3%的维修基金。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过户必备材料清单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