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商事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消除经营异常状态)申请表》;
2.提交公示年度报告证明材料;
3.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
5.信用修复承诺书。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如下:
1.地址不实或不准确的;
2.申报的注册资本数额过于随意,可能承担较大债务责任的;
3.未取得审批擅自经营的;
4.不按时填报年报的;
5.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应根据列入改名录的原因,改正公司行为。
法律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法人依法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1.监督企业法人按照规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2.监督企业法人按照登记注册事项和章程、合同从事经营活动;
3.监督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4.制止和查处企业法人的违法经营活动,保护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
登记主管机关处理企业法人违法活动,必须查明事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资料(见表格底部说明)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