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3-12-14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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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非法经营的立案标准是对于个人而言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对于单位而言是经营数额超过五十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十万元的等情形。
一、

非法经营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意思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要件主要包括:

  1.构成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3.客体要件是市场秩序;

  4.客观要件即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

三、

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时效

  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时效是:

  1.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期限是五年;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限是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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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七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想知道非法经营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想知道非法经营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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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里是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吗?
不是,等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才是一次。
去当地的人社局咨询投诉该单位。
您好,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子女报考税务局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岗位的资格
你好,看双方合同如何约定,建议和对方协商退款,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6分钟前
这种情况,你有卖家发货是正品的承诺证据,且原封不动退回,他们称是假的需拿出证据。既然已上诉,等结果。
你好,被谁收走了?建议详述。
你好,可以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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