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界定的方式如下: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抽逃注册资金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或者变相转移等行为。
抽逃注册资金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3.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
抽逃注册资金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在注册公司出资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