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10天的时间理赔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
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理赔保险理赔程序是:
1.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护现场并保存证据;
3.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共同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申请保险公司理赔;
5.保险公司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向申请人支付最终确定的理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