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3-10-13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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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拆迁房合同丢了的处理办法是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补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协议的主体是否具备主体资格;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等。
一、

拆迁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理

  拆迁补偿协议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申请补发,登报公示遗失信息后携带申请证明书、登报声明和具结书到当地的拆迁部门补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

签拆迁补偿协议需注意什么问题

  签拆迁补偿协议需注意的注意事项是主体是否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是否约定违约责任;履行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不公平条款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房合同

三、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几种类型

  1.货币补偿。找法网提醒您,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3.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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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拆迁合同丢失后,应: 1. 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如户籍证明、身份证等; 2. 前往拆迁办或其上级部门借用复印合同; 3. 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启动调查程序,深入了解合同内容。
拆迁的合同纠纷怎么办
拆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2、由第三方居中调解; 3、根据所签订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遇到拆迁合同纠纷怎么办,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遭遇拆迁纠纷时,当事人有权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若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进一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若裁决及复议后,当事人仍持异议,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无法就补偿达成协议,或房屋所有权不明确,房屋征收部门将上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条例作出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此补偿决定需确保公平,涵盖补偿协议相关事项。 被征收人若对补偿决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