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征地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一般如下: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收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9.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